☟ 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片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在9月11日晚举办的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上,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著名朗诵艺术家方明和雅坤用规范标准的普通话朗诵《声律启蒙》时,现场观众被这美妙动听的韵律所深深感染。
目前我国普通话普及率约达73%,那么问题来了~讲着普通话的你了解它与方言的区别吗?普通话的“普通”是普普通通的意思吗?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其实这里的“普通”是普遍通行的意思。
从语言的地位来看,普通话是汉民族的共同语,也是我国族际的共同语;从语言的规范化来看,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从法律地位来看,普通话是中国法定的国家通用语言;从社会的使用来看,普通话是人人使用,普遍通行的日常交际语。
1.源远流长、日臻完善的普通话
人类的语言随着时间推移、社会进步产生变化,时空差异形成了方言,由于沟通的需要,同时也产生了通用语、共同语。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之一,也是世界上方言分歧较大的语言之一。
早在先秦、两汉时期,汉语就已形成当时的共同语“雅言”和“通语”了。他们是我们当代共同语的远古“祖先”。
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
郑玄注“雅言”为“正言”。清代进一步解释,认为“雅言”就是“夏言”,夏指黄河流域中部的中原一带,刘端临认为就是“王都之言”,刘宝楠认为“雅言”就是当时的“官话”。
秦汉时代,语言的统一性更强。西汉扬雄的《方言》中出现了“通语”“凡语”,就是指时的共同语。东汉时的洛阳话、唐代的长安话、宋代的汴梁话等,都曾先后成为汉民族的共同语。金、元、明、清四代都曾建都北京。由于政治、经济的集中,北京话的影响逐渐增大、地位日益重要。北京话成为明代“官话”的基础语言,“官话”成了明清时期的“共同语”。
△扬雄
清末变法维新的思潮中出现了推广民族共同语的呼声。“国语”是日本明治维新发明的共同语名称,被学者借用到汉语中。1911年,清政府学部议决了《统一国语办法案》,代表着封建社会的“官话”退出历史舞台,旨在向士农工商普及的“国语”正式确立。民国时期开展的民族共同语运动,就叫“国语运动”。
普通话的名称,在清末也从日本传入中国。在中国最早提出普通话的是朱文熊,1906年,他对普通话的定义是“各省通行之话”。20世纪30年代,在文艺语言大众化的讨论中,瞿秋白、鲁迅等都使用了“普通话”这个术语,他们所指的是五方杂处的城市自然形成的一种互相能听懂的语言。1934年兴起的大众语运动最终对普通话有了基本一致的认识:
“普通话是以一种流行最广的方言为基础的,习惯上全国各地共同使用的,大众能说得出、听得懂、写得来的人民大众的口语,它是更具普遍性的“国语”和更接近人民口语的白话文。”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推行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政策。为了体现各民族的平等与相互尊重,为避免少数民族误认为国家只推行汉语而歧视少数民族语言,所以在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对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决定把清末至民国的“国语”改名为“普通话”,而且赋予了普通话新的、科学的定义。
2.科学规范、标准统一的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完整地赋予了“普通话”科学的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中国古代汉民族的经济政治中心是北方的中原地区,所以汉民族的共同语就以中原地区的方言作为基础,往往以王朝京城所在地的方言作为语音标准。宋以前历代都城大多设在西安、洛阳或开封,金、元、明、清四朝多在北京建都。以北京话发展而来的“官话”是民国“国语”的语音基础。在民国时期,就有过基础方言的激烈争论和实践的变化。
在晚清和民国时期,由于对“国音”标准认识存在分歧,出现了“老国音”“新国音”之争、“国音”“京音”之争。简单来说,191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审定了6500个汉字的标准读音。由于读音统一会的审音不是以某个具体地点的语音为标准,而是带有人为的杂凑性质,以至于脱离语音实际。投票过程也很有趣。80名读音统一会代表中,江苏17人、浙江9人、直隶8人,广东、湖南、福建各4人。
由于南方籍的代表太多,读音统一会只得限定以一省一票的方式投票决议。从这个名单来看,来自广东的4人不可能左右会议结果,也就不存在“粤语只差一票就成为普通话”的可能。至于其他四川话、湖北话、陕西话等等差一票成为普通话的说法,也同样是谣传。因为在审定6500个汉字的读音时,是逐字发下投票决议,因此,也许有一些是“差一票”通过的,但不存在某一方言整体差一票被定为“国语”的情形。
决议通过后,不断有学者呼吁采用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经过长达十年的论争,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人们把1913年读音统一会审定的叫作“老国音”,1924年审定的叫作“新国音”。
同时,还出现过除北京话之外的各种方案,如“切音字”始祖卢戆章起初以闽南话为标准,后来改为北京话,可是到了论述统一语言问题时又主张以南京话为标准。又有胡以鲁主张以湖北话为标准等等,各执一词。最终,还是以北京话为标准占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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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以北京话为标准音,那么,普通话就等于北京话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我们所指的以北京话为标准,是以北京语音的系统为标准,并不是北京土音,也不是把北京语音的一切读法照搬。因此,普通话不等于北京话。
北方话是汉语方言的一种,它的分布区域极广,占大半个中国,它反映了全民语言的发展趋势。从宋元以来产生了许多以北方话口语为基础写成的文学作品,这种书面语就是“白话”,这些作品在非北方地区刊印,非北方地区也用“白话”创作,可见具有广泛性。“白话”就是普通话的文学语言的来源。
普通话的语法规范在“典范的现代白话文”里。所谓“现代”,指“五四”运动以来;所谓典范,一是符合全民语言规范,二是经过高度文学加工,使语言精密、完整、正确。
最后,普通话的推行与方言的使用是和谐共存的关系。推广普通话并不意味着消灭方言,推广普通话既不以消灭方言为目标,也不以消灭方言为手段。我们不能把普通话和方言简单地对立起来,两者的功能和地位不同,处在不完全相同的时空之中。任何一种方言都有它的稳固性和不可替代的实用性。在民族共同语的发展时期,方言之间过去所有的那种明显的界限会逐渐淡化,方言的力量必然会削弱。同时,普通话不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也发挥着中华民族族际共同语的重要作用,这也并不妨碍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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