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十六巡视组巡视
克拉玛依区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十六巡视组于2023年12月上旬至2024年2月上旬对克拉玛依区开展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聚焦克拉玛依区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克拉玛依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等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接访窗口:克拉玛依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接访室
邮政信箱:克拉玛依市A017号信箱
联系信箱: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街道(乡、国营牧场 ) 、克拉玛依区政务服务大厅、广电宾馆办公楼、火车站、汇嘉超市、雪莲宾馆、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康城小学等25处。
联系电话:0990—6240901。
巡视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5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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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十六巡视组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