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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评选公告

2025-05-23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本土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和培养带动作用,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管理办法》(克白人才〔2025〕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领域

  人才工作室的建设重点围绕石油石化、技术服务、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领域。
  二、评选名额

  评选不超过10个,工作室以优秀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
  三、申报条件

  (一)区属民营企业在申报范围内,央企、国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已入选市级高层次人才工作室且还在培养期内的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称号;
  2.柔性引进的市区两级“特聘专家”;
  3.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学术)、项目带头人;
  4.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致力于传承传统技艺的人才;
  5.在白碱滩区本行业领域内公认度高,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

  四、评选程序

  选拔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社局牵头,区科技局、工信局、总工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申报和行业推荐阶段(5月21日—6月20日)
  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若本行业无单位申报,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相关单位申报。已入选市级高层次人才工作室且在培养期内的不再重复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人才工作室名称,建立目的意义,工作开展计划等;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
  (二)审核推荐阶段(6月23日—6月25日)
  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作室的申报要求,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原则上需赴各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评估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区人社局。
  (三)评审确定阶段(6月25日—6月27日)
  由区人社局牵头,邀请组织人事、行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专家,成立7—9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建议名单,提交区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批准命名阶段(6月30日—7月18日)
  建议名单经区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文命名。
  (五)签订协议阶段(7月21日—7月25日)
  由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人才工作室领衔人签订《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课题项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等方面规定责任义务,明确目标任务。

  五、支持政策

  (一)入选的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在管理周期内每年为人才工作室拨付3万元资助经费,三年共计9万元;
  (二)资助经费中的70%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组织学习培训、考察交流、会议活动、课题研究、聘请专家顾问(授课)、科研设备购置及购买专业资料等与人才培养有关的工作,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笔记本电脑、影音设备及可协调解决的仪器设备;
  (三)资助经费中的30%用于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绩效,根据考核方案发放。工作室工作经费由区人社局向区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先行拨付,考核绩效则在本年度评估后完成拨付。

  六、管理与考核

  (一)由区人社局牵头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组建考核评估组,对各人才工作室开展每年1次的年度评估和管理期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区人社局向工作室反馈评估结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区委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年度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撤销工作室称号,停发资助经费,不得参加下一轮工作室建设的申请。年度评估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停发资助经费,保留人才工作室称号,若次年评估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发放次年资助经费,停发经费不予补发。
  (三)人才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或不在白碱滩区工作服务的,不再保留人才工作室称号,停发资助经费。
  (四)在人才工作室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现谎报成绩、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工作室称号,追回资助经费。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人才工作室依托单位应在项目、技术、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人才工作室的领衔人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六)工作室建设成效突出的纳入人才项目储备库管理,由区人社局、总工会等相关主管部门优先向市级、自治区级推荐申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高层次人才平台。

  七、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许雪涛:18509901508
  区科技局 伏龙:13289901916
  区工信局 陈卓晖:18799221022
  区总工会 焦华伟:15584275529
  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0990-6918210

 

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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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白碱滩区人才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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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碱滩零距离
本期编辑:方伟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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