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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卖“两卡”,他差点成为诈骗分子“帮凶”

2024-09-02  

  克拉玛依日报讯(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王雨萱 通讯员 杨钊 魏金梅)“幸亏你们及时赶到,我差点就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了!”8月22日,独山子区居民哈某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事仍心有余悸。

  8月16日,哈某收到了一个来自“B京东店铺—日结对接”的微信好友请求。哈某通过申请后,对方向其发送了200元红包,并声称可以帮助哈某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商品,每日给其结算300元。

  哈某按照对方指示下载了一款名为“京麦”的软件,并填写了个人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随后,对方要求哈某将银行卡和手机卡邮寄至指定地点进行“人工核验”,并表示其无需承担邮费,并且每天会给哈某支付300元报酬。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西宁路派出所接到来自反诈中心的预警指令,称哈某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正当哈某准备联系快递将银行卡和手机卡寄出时,该派出所民警来到了哈某家中,制止了他的行为。

  民警向哈某揭露了“买卖两卡”的含义及危害。通过民警的耐心解释和劝阻,哈某意识到自己差点掉入诈骗分子设下的“买卖两卡”进行洗钱犯罪的圈套、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后悔不已。

  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提示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拒做“两卡”犯罪的“工具人”。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

责任编辑:王雯婧
本期编辑: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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