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我市从今年8月起,开始实施缓缴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重点对中小微企业落实缓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缓缴企业医保费政策出台后,为落实自治区缓缴8月至10月的医疗保险费政策,市医保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方便参保企业,建立企业医保钉钉群,采用企业医保钉钉群宣传医保政策的同时,可通过医保钉钉群提交缓缴申请表,按照申报、审批、签订缓缴协议相关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缓缴医保费政策。
截至目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已为符合缓缴条件的1618家企业办理缓缴医疗保险费手续,缓征金额2108万余元。
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科长青松:“缓缴费款最迟于2023年3月31日前补缴到位,在此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间正常职工可正常就医,医疗费缓缴政策的出台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减轻了负担,也为企业的经营提振了信心。”
广电全媒体记者:贺翔 通讯员:玛依拉·吐尔逊 本期编辑:王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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