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共用门诊报销额度”,而是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
11月1日起,克拉玛依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正式实施。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可以给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使用。

(1)可以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日间手术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要个人自付的费用。
(2)未来也可以给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此功能正由自治区医保局同自治区税务部门协商实现)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克拉玛依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旨在统筹推进职工个人账户改革、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
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扩大并规范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让个人账户有了互助共济的功能。以前个人账户只能参保人自己使用,现在还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
这样一来,个人账户资金就成了“家庭医保基金”,不仅减轻了家庭的医药费用负担,防止个人账户基金无效沉淀,终结“平时不用,用时不够,有人用不了,有人不够用”的现象,同时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扩大了医保受益面,加快“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全新保障模式的构建,个人账户基金在零售药店购药不再设置1200元定额。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共用门诊报销额度”,而是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共济对象本人有个人账户的,就医时须使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剩余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由绑定的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共济对象本人没有个人账户的,可直接使用绑定的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二是共济的对象必须是本地区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其他人员不可共济。

(1)共济关系绑定采取承诺制,无需参保人提供任何关系证明,但需签署统一标准的《个人账户共济承诺书》及《资金使用授权书》,承诺存在亲属关系并明确个人账户使用额度后方能绑定关系并使用共济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2)结婚后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进行绑定。

不可以,目前仅支持都在本地的参保人员绑定使用。

通常大家提到的“医保卡”实际上应该称为“社会保障卡”,医保结算仍然坚持人证合一的原则,参保人必须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结算医保费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就诊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如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通过信息平台绑定家庭关系及授权个人账户使用的。

参保人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操作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并授权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目前除了线上绑定外,参保人员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办理家庭关系绑定及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但我们不建议线下办理,一是线下办理存在人员聚集风险,不利于疫情防控;二是线下办理需要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明身份的证件,还需现场阅读并签署承诺书和资金使用授权书,办理时间及成本均远高于线上办理。所以建议参保人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使用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办理。
医保家庭共济详细步骤
1、下载新疆医保APP
安卓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新疆医保App或在支付宝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苹果用户请在支付宝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2、进入[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3、创建家庭成员组
阅读《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承诺书》,勾选“我已阅读同意《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承诺书》”。

4、选择关系,邀请成员
确认个人信息无误。
选择受邀人与您的关系,填写受邀人相关信息。比如您邀请的是妻子,选择“配偶”关系,然后填写妻子相关信息。温馨提示:若有子女在16周岁以下,您邀请后直接进入家庭成员组;受邀亲属需要在我的家庭共济功能中同意接受邀请。
5、成员同意接受邀请
16周岁以上的亲属,需要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中点击“同意"按钮,进行人脸识别,同意接受邀请。
6、绑定账户,授权金额
亲属接受邀请后,您和亲属都可以查看到家庭成员组下的所有成员。
家庭成员组下的成员可相互绑定账户,授权金额。点击成员后的“绑定账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填写授权金额,提交申请。比如您给亲属绑定账户,授权金额,亲属也可以给您绑定账户,授权金额。温馨提示:有参保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员才可以给其他成员绑定账户进行授权金额哦。
7、设置扣款顺序
若两个家庭成员同时给一个亲属绑定了账户时,该亲属可在[共济账户管理]的[扣款顺序管理]中设置扣款顺序。温馨提示: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药费用时,先扣款参保人自己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如果个人账户金额不足才会使用共济账户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