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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

2022-07-05  
 

  日前,新疆下发通知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
 

  根据《自治区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类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可由单位提名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突出贡献奖获奖者2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5名联名提名,专家可提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1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1项。
 

  突出贡献奖侧重授予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直接实施者。自然科学奖一、二、三等奖侧重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对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侧重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侧重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提名候选成果应于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提名自然科学奖候选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0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成果实行网上提名及评审,提名书及相关材料可通过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网)进行填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来源:天山网
本期编辑:宋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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