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我市已有62家企业获得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共计1150万元,占到自治区资金奖励的11.5%。这是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取得的良好收效。
今年1月,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设立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资金支持额度为1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奖励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奖励两个方面。
为争取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市积极与自治区科技厅对接,主动汇报克拉玛依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及具体措施;同时利用各类创新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向全市83家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宣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截至4月底,我市相关部门共帮助全市28家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获得认定补助奖励460万元,占自治区10.1%;同时帮助50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研发费用补助奖励690万元,占自治区12.7%。
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为持续推进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有利于我市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企业梯队培育机制。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促进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打造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为进一步培育我市科技型企业,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市科技局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依托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组织走访摸排、扶持政策宣传及申报填报指导。截至4月30日,已有16家企业入库备案,27家企业入围公示名单。此外,市科技局共摸排拟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家。
截至4月底,全市已有高新技术企业83家,占自治区954家的8.7%。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10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占到全市科研平台数量的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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