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我市与新疆艺术学院签署了设立新疆艺术学院(克拉玛依)实践教学与艺术创作基地合作协议。
我市与新疆艺术学院签署了设立新疆艺术学院(克拉玛依)实践教学与艺术创作基地合作协议。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高校,也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我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2016年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境内的世界魔鬼城、黑油山、一号井以及独特的石油文化,将为艺术院校师生进行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今后,新疆艺术学院将每年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专业师生到我市进行艺术创作、艺术实践和学术交流;搭建实践教学与艺术创作平台,为校地在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等领域开展文艺创作、艺术交流等提供载体;组织学院专家、老师围绕我市的历史、文化,申报和参与相关科研课题研究;协助我市进行文化艺术规划,针对文化艺术进行学术研究、艺术创作,设计开发与之相关的旅游产品、文创产品;选派学校文艺骨干在我市开展培训和教学实践活动,或接收我市选派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人员学习、进修。
在签约现场,我市相关负责人员与新疆艺术学院一行就下一步强化合作、精准对接进行了座谈交流。
新疆艺术学院负责人还为我市歌舞团、市文化馆颁发了“新疆艺术学院(克拉玛依)实践教学与艺术创作基地”牌匾。
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本期编辑:陶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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