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凤堂主持。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四次交流会会议精神,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八项工作机制建好用好人大代表“家室站”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克拉玛依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办法、《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进行了专题讲座。
会议审议通过了《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之所以能够行稳做实、富有质效,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了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特别是注重以清单化、闭环式机制,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地方人大应担的政治使命。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做好新疆工作的纲和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疆),做好“四度”(即增强立法工作精度、增强监督工作强度、增强代表工作温度、增强自身建设力度),推动常委会工作再创佳绩。
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广电全媒体记者:吕青 吾布尔卡森木 通讯员:玛依拉·吐尔逊 尹莉 本期编辑:宋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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