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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接种疫苗 保障生命健康

2022-04-25  



及时接种疫苗 保障生命健康

 

  疫苗的发明可谓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繁衍生息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同疾病和自然灾害斗争的历史,控制传染性疾病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预防,而接种疫苗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措施。由于疫苗的出现,以下这些疾病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1.天花
 

  天花感染者的皮肤会出现出现疱疹、脓疱,最后结痂、脱痂,遗留痘疤;天花常伴随各种并发症,这也是天花致死的主要原因,天花对于未免疫人群感染后15~20天内致死率高达30%。
 

  在牛痘疫苗的研究过程中,英国的玛莉·孟塔古夫人占有重要的地位,她把东方国家接种人痘的技术(源自于中国)引入英国,间接促成了后来简纳医生研发出更安全的牛痘疫苗。

  1979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终于宣布天花已完全绝迹,这是人类历史第一个消灭的传染病。
 

2.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俗称为小儿麻痹,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影响年幼儿童。病毒通过受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经口腔进入体内并在肠道内繁殖,感染者的粪便带有传染性。由于病毒侵袭神经系统导致不可逆转的瘫痪。
 

  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启动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通过实施疾病监测、免疫接种等策略,我国自1995年即阻断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循环。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包括我国在内的西太平洋地区实现了无脊灰目标。如今,仍流行脊灰的国家由1988年的超过125个减少到只剩下两个(阿富汗和巴基斯坦)。
 

中国免疫规划工作发展历程
 

  (一)计划免疫前期
 

  时间:1950-1977年
 

  工作内容:50年代,全国开展普种牛痘;1963年卫生部首次发布《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逐步在全国开展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70年代,每年利用冬春季节在全国范围推行突击接种。
 

  (二)计划免疫时期
 

  时间:1978-2000年
 

  工作内容:1978年卫生部提出了计划免疫的概念,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免疫服务内容不断扩大。1995年开始参与到新生儿破伤风的控制工作中。开展新生儿破伤风监测。
 

  四苗防六病:卡介苗预防肺结核;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百白破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麻疹疫苗预防麻疹。
 

  (三)免疫规划时期
 

  时间:2001年-2007年
 

  工作内容:2003年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实行免费接种;2005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可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行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五苗防七病:卡介苗预防肺结核;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百白破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疫苗预防麻疹;乙肝疫苗预防乙肝。

  (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时期
 

  时间:2008-至今
 

  工作内容: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在现行使用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流脑、乙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实行预防接种。
 

  十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无细胞百自破疫苗、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免疫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只要没有禁忌症,都应该及时给孩子接种。此类疫苗如果不接种,可能会影响宝宝入托、入园、入学。
 
  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1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有了五大变化:
 
  变化一: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可补种年龄从“<14周岁”调整为“<18周岁”。
 
  变化二:明确了左右大腿为可选接种部位。当多种疫苗需要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变化三:明确了下列情况并不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常见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
 

  儿童具有下列情况不宜接种或暂不能进行预防接种

 
  1.接种部位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的儿童,应在治愈后再接种。
 
  2.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儿童。因为发热可能是流感、麻疹、脑炎、肝炎等急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此时接种会加重病情。所以,应病愈后再接种。
 
  3.有严重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4.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大脑发育不全等,不宜接种。
 
  5.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接种疫苗后,宝宝如果24小时内出现38.5℃以下低烧,或伴有轻微烦躁、哭闹、呕吐、腹泻等情况,属于接种后轻微反应,一两天后就消失,不必过于担心。家长应给孩子多喝水、多休息,饮食方面推荐稀饭、面条、鸡蛋羹等易消化的清淡食物。
 
  出现以下情况要赶紧去医院:宝宝体温38.5℃以上,超过48小时仍不退烧,尤其是3个月以下或有高热惊厥史的宝宝;或者虽然体温38.5℃以下,但是精神状况差;宝宝出现精神差、排尿减少、脱水、腹痛、严重呕吐腹泻、抽搐、严重咳嗽、呼吸异常等情况。
 

接种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

 

  接种前
 

  1.应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如有接种禁忌也请主动告知。
 

  2.详细了解接种疫苗的名称、批号、效期等被告知的有关事宜,并在《知情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后接受预防接种服务。
 

  3.为宝宝穿宽松易解的衣服。接种后,如发现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工作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
 

  接种后
 

  1.在接种场所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如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告知接种医生。
 

  2.婴幼儿接种疫苗后,回家的路上不要抱的太紧,也要防止颠簸,以免造成窒息。
 

  3.婴幼儿接种疫苗后,当天不宜洗澡,不要做剧烈活动。
 

  4.接种出现的一般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出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关于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的有效证明,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如果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预防接种门诊补办,以免影响孩子入托、入学。
 
来源:市卫健委
本期编辑: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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