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三批信访件75件(来电57件、来信18件)。其中,自治区6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件。
第二十三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9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各5件,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喀什地区均为3件,阿克苏地区2件,哈密市和吐鲁番市各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66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土壤、水、生态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1.8%、21.2%、16.7%、16.7%。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三批共计1395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17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22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173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539件、昌吉州120件、伊犁州99件、巴州97件、哈密市77件、塔城地区50件、阿克苏地区40件、喀什地区35件、阿勒泰地区27件、博州27件、吐鲁番市25件、和田地区12件、克拉玛依市10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0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17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9%、19.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