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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

2022-04-13  



  4月12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77件(来电66件、来信11件)。其中,自治区62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件。


  第十八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9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0件,昌吉回族自治州7件,哈密市6件,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各2件,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喀什地区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62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其他污染、生态和噪声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4.2%、19.4%、16.1%、16.1%。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八批共计1003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82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74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829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386件、昌吉州85件、伊犁州69件、巴州63件、哈密市57件、阿克苏地区35件、塔城地区29件、喀什地区24件、吐鲁番市22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件、阿勒泰地区17件、和田地区8件、克拉玛依市7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4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829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7%、19.5%、13.8%。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史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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