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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

2022-04-12  



  4月11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78件(来电63件、来信15件)。其中,自治区5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件。


  第十七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0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9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8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件,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和吐鲁番市各2件,阿克苏地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9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土壤、水和生态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7.3%、18.6%、16.9%、16.9%。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七批共计926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76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9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767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357件、昌吉州78件、巴州62件、伊犁州59件、哈密市51件、阿克苏地区33件、塔城地区28件、喀什地区23件、吐鲁番市20件、博州19件、阿勒泰地区15件、克拉玛依市7件、和田地区7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4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6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0.1%、19.8%、14.0%。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史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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