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克拉玛依市严格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持续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治理。
由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街道网格中心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了流浪犬联合治理小组。联合治理小组成员通过向群众现场宣传、普及文明养犬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我区居民文明养犬的意识。流浪犬联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各相关部门在犬只治理方面的联动,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联合治理小组对我区流浪犬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合力推动流浪犬收容工作,截至3月30日共收容流浪犬只17只。
联合治理小组现场收容流浪犬
3月22日,在巡查至西月潭日和园时,发现一只未系犬绳的犬只,经调查,该犬只为刘某所有,随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刘某进行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宣传教育,并告知其携带犬只外出不系犬绳的行为违反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200元罚款。刘某因此也受到教育,并表示会主动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监督,做到文明养犬。
后期,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与各相关单位、社区发挥联防联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整合好各方力量,对流浪犬只进行及时的抓捕收容;对违规饲养禁养犬、违反规定出户遛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着力对居民小区、公园、广场、主干道两侧等犬患问题突出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并对不文明养犬工作进行反复督导检查,努力实现常态化管理。同时,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饲养犬只要严格遵守《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认识,支持文明养犬工作,严格遵守规定文明养犬。
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本期编辑:陶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