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常建梅就医学观察人员解除情况做了介绍。
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八版)》,乌鲁木齐市医学观察人员解除标准如下:
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14天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时解除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者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序列。
密接的密接: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其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14天。
时空伴随人员:根据流调结果,研判确定时空伴随人员身份(密接或次密接),落实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