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1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五批信访件83件(来电62件、来信21件)。其中,自治区70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件。
第十五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2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0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各5件,塔城地区4件,哈密市和喀什地区各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0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和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5.7%、18.6%、14.3%。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五批共计781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65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8件。
据自治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受理的653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305件、昌吉州61件、伊犁州50件、巴州49件、哈密市48件、阿克苏地区28件、塔城地区25件、喀什地区21件、吐鲁番市17件、博州16件、阿勒泰地区15件、和田地区7件、克拉玛依市5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2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65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0.2%、19.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