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件84件(来电60件、来信24件)。其中,自治区71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件。
第十四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0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2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0件,吐鲁番市4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阿勒泰地区各3件,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1件信访举报中,涉及大气、噪声和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6%、18.3%、15.5%。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四批共计698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58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5件。
据自治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受理的583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275件、昌吉州56件、伊犁州45件、哈密市45件、巴州38件、阿克苏地区23件、塔城地区21件、喀什地区18件、吐鲁番市17件、博州15件、阿勒泰地区14件、和田地区6件、克州5件、克拉玛依市4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2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8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5%、19.9%、13.6%。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25日
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61号邮政信箱
专门值班电话:0991—6072038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