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三批信访件54件(来电45件、来信9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5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件。
第十三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0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1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9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5件,塔城地区4件,吐鲁番市3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各2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45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和噪声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1.1%、24.4%、17.8%。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三批共计614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512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2件。
据自治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受理的512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243件、昌吉州46件、哈密市44件、伊犁州42件、巴州23件、阿克苏地区23件、塔城地区20件、喀什地区18件、博州14件、吐鲁番市13件、阿勒泰地区11件、和田地区6件、克拉玛依市4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2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12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最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5%、21.1%、13.5%。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陶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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