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二批信访件58件(来电48件、来信10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件。
第十二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2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0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件,塔城地区和哈密市各3件,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喀什地区各2件,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和阿克苏地区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49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土壤和噪声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8.8%、18.4%、18.4%。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二批共计560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46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3件。
据自治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受理的467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228件、昌吉州44件、哈密市42件、伊犁州33件、阿克苏地区21件、巴州18件、塔城地区16件、喀什地区16件、博州13件、阿勒泰地区11件、吐鲁番市10件、和田地区6件、克拉玛依市4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467件信访举报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最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3%、20.8%、13.7%。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史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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