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新疫指综合电〔2021〕23号)要求,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实际,经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中心区内外疫情防控策略研判专班、流调和区域协查专班会同沙依巴克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2022年4月4日报告的沙依巴克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通告如下:
一、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9号楼;
2.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5号楼2单元。
(二)管控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西5巷256号沁园小区。
(三)防范区
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康悦社区(含馨园小区、阳光雅润苑一期、阳光雅润苑三期)。
二、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服务措施,每户限1人错峰取物,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防范区内,实行“非必要不出防范区域,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服务措施,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本期编辑:洪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