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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十批信访件

2022-04-04  
  4月4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批信访件45件(来电37件、来信8件)。其中,自治区3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件。

  第十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8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0件,昌吉回族自治州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件,阿克苏地区3件,哈密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2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各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38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和水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1.6%、21.1%、18.4%。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批共计455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382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3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382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191件、昌吉州37件、哈密市37件、伊犁州24件、阿克苏地区18件、喀什地区14件、塔城地区11件、博州11件、巴州11件、阿勒泰地区9件、吐鲁番市8件、和田地区5件、克拉玛依市3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382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8%、22.5%、13.6%。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西仁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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