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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八批信访件

2022-04-03  
  4月2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八批信访件56件(来电47件、来信9件)。其中,自治区51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件。

  第八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8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吐鲁番市3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各2件,哈密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1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和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1.4%、27.5%、15.7%。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八批共计350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290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290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150件、哈密市27件、昌吉州26件、伊犁州15件、阿克苏地区13件、喀什地区12件、塔城地区9件、博州8件、巴州8件、阿勒泰地区7件、吐鲁番市7件、和田地区3件、克拉玛依市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290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其他污染类型最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0%、20.7%、13.4%。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杜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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