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通知,倡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区域出行,非必要不出疆。
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有本土感染者报告的地(州、市)人员非必要不跨地(州、市)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严格落实来(返)疆人员防控措施,明确来(返)疆人员,提前通过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页面进行入疆人员信息申报,同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疆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配合属地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不组织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尽量减少在墓园内停留时间,切实降低祭扫人流密度,祭扫场所实行“预约、错峰、限流”,严格落实祭扫人员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倡导减少聚餐聚会活动,减少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有序做好乘客分流引导。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要落实“限流、预约、错峰”,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控制民俗、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