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施行,通过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3月16日,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黄毅说。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正当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保障。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张辉介绍,多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因素,也有监督制度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张辉说,为此,2021年,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将起草《办法》列入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总结分析行政执法监督现行做法和制度建设成果,广泛借鉴国内其他省(区)市的先进经验,于2021年7月形成《办法》初稿,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并充分征求市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以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和地方立法专家的意见建议。黄毅作为立法专家,也参与其中,提出多条建议意见。
“我们共征集到建议意见91条,采纳56条合理化建议,历经十余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办法(草案)》。”张辉说。
今年2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了《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为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的运用,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督察、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办法》明确了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和具体内容、处理程序,从而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约机制。
“《办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依规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意义重大。”黄毅说。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杜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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