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10万元,被“客服”以缴纳保证金和刷银行流水名义骗走30.5万元;郑某接到自称网购平台客服电话,按照“理赔”要求刷银行卡流水,被骗走24万元;杨某参与网上刷单“兼职”,产生收益后轻信该平台,陆续充值20万元刷单,还缴纳了15%保证金,损失31万余元……
以上均为2021年发生在克拉玛依市的真实案例。3月17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件,提示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3月17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通报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发布反诈提示
克拉玛依警方提示,凡是“不要求资质”且放款前要先缴费的网贷平台、凡是刷单、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或赌博的、凡是自称网上购物平台客服以退款名义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凡是自称“领导”“熟人”要求汇款的、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凡是通过社交平台诱导下载APP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警方提示,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报警。
记者了解到,2021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机关突出抓好预警劝阻、资金保护、反诈宣传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7人,为被骗群众追赃挽损268.2万余元;推送预警数据10.4万余条,劝阻率高达99.9%,采取保护性关停手机共51次,直接避免经济损失421.59万元。
来源:石榴云 新疆日报
本期编辑:吕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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