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四项方案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这四项方案措施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一主多元”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关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八项措施》。克拉玛依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方案措施的出台,旨在落实依法治疆各项任务,助力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回应人民司法需求,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这四项方案措施各有侧重。其中,《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通过推出中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依法适用诉讼费缓减免、完善涉企纠纷投诉办理机制等20项工作措施,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适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机制等方面出发,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办理破产”指标,补强审判短板弱项。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一主多元”产业发展的措施》,则从健全司法保护平台、深化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改革、提升本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抵御风险能力、服务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4个方面制定了15条措施,全面强化协同配合,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和效率,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大格局。
《关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八项措施》从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面入手,支持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