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和内生动力,近日,克拉玛依市制定出台《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42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照市场主体的需求和期盼,对照营商环境先进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产业发展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作为2022年克拉玛依市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措施》将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在年内尽早落地生效,具体涉及以下内容:
1、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2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10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全面推广市场主体电子证照亮照亮证,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一般经营活动准入准营和股权转让等变更“一件事”改革,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积极破除“准入不准营”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企业注销专区”平台功能,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券债务或已将债券债务清偿完毕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区级以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有关清单的衔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制定差异化改革举措,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加强项目前期策划,主动靠前服务,提前谋划项目落地条件,将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时限缩短至22个工作日以内,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时限缩短至37个工作日以内,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6、规范中介服务。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负责)。
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确保4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工作(市财政局负责)。
8、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集采机构的考核工作,规范集采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市财政局负责)。
9、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年内实现公共资源全交易流程电子化、网络化,推动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整合,推动企业招标投标环节零见面、零跑腿,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10、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市住建局、财政局负责)。
11、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加大报装接电项目资金投入,确保低压小微企业、居民客户投资到客户红线,覆盖全市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和居民,对临时施工、抗旱、防涝、打场、集市、夜市等非永久性用电客户,提供变压器、配电柜等受电设施租赁、安装、调试等“一条龙”服务,对小微企业客户,开展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现场对接客户需求、收集办电资料,一次上门、一次送电,实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供电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2日,具备装表条件的压缩至1日,大中型企业(10千伏单电源)供电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12日,大中型企业(10千伏双电源)供电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14日(国网克拉玛依供电有限公司、市发改委负责)。
12、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容缺受理,将供水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市住建局负责)。
13、将暖气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从立项审批阶段开始,协调供暖企业提前介入辅导,主动对接服务,推动供暖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14个工作日以内(市住建局负责)。
14、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工商项目供气报装办理周期压缩至14日以内,民用户改线业务办理周期压缩至2日以内(市住建局负责)。
15、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申请人只跑一次、共性材料只收取一套、办理时限仅按一个登记类别确定”的原则,采取取消证明材料、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等方式精简材料,申请材料若需复印留存,由受理部门主动提供复印服务,不收取费用。推行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服务全面融合,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推行“不见面全程网办”“在线核验”等服务模式,实现土地、房屋一般登记业务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小时内办结(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16、推动银行、政府性担保等机构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加大信用贷款、信用担保产品创新,优化金融线上服务,完善违约风险处置机制,并做好“信易贷”产品推广,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灵活的信用贷款服务(金融办、市发改委负责)。
17、积极推进银行机构与税务机关加强合作,建立信息系统共享机制,组织媒体、金融机构和各区人民政府,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推动“银税互动”产品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金融办、市税务局负责)。
18、指导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工具,增加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指导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用好优惠资金,发放信用贷款(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负责)。
19、鼓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适合我市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开发、推广科技金融产品,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办、市科技局负责)。
20、依法科学决策。规范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中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加强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等清理工作的衔接,强化政策文件征求市场主体意见的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实行新引进招商投资项目与现有企业扩大投资项目同等待遇,坚持投资项目抓大不放小,所有投资项目实行无差别服务(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
21、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扶持政策,严格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加大清理政府、国企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深化承兑汇票结算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负责)。
22、加大政策资金兑现力度,保证按时兑现到位。依法依规履行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能以政策调整、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打 “空头支票”。探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模式,通过数据共享、自动对比、智能审批等,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匹配、确认领取”的主动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23、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研究制定《克拉玛依市深化“千人入千企”活动开展走企连心帮扶实施方案》,各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及驻企特派员主动为市场主体送政策、送服务,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24、全面深入推进“律所联商会”工作机制,律师事务所主动服务商会,免费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公证行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公证服务慢、难、繁等问题(市司法局负责)。
2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全面履行对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市发改委负责)。
26、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坚决清理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实现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7、运用大数据手段,主动甄别符合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用好电子税务局、微信、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编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申请(市税务局负责)。
28、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沟通协作,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司法保障,强化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9、建成诉讼服务的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发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应用作用,全面开展线上诉讼活动,优化诉讼事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各项功能,对外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满足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5大诉讼服务职能,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缴费及退费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
30、对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引导破产清算;对于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危困企业,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经营资质、行业前景、社会影响等因素,拓宽认定重整对象的方式和途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相结合,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救治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1、深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确保检查率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统筹制定,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2、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信息库,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和模型,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智能分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地方立法,落实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开展信用综合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领域、跨地区使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负责)。
3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依托我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和非现场监管,加强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数据的汇聚、共享和治理,明确内部运行和对外联动的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风险预警高效核查和协同处置机制(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
3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市司法局负责)。
35、实施政务服务“一把手”体验工程。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以企业和群众身份走流程,采取亲身办、陪同办等形式,从事前咨询到表格填写,从排队取号到事项办结,全流程体验企业和群众感受,特别是网上办理事项,从注册登录开始全流程体验,及时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查立改(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36、开展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科学设置“综合窗口”“跨省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落实首席事务代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及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群众“跑多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37、深化政务服务“三减一优”专项行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和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依法依规编制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底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60%以上,即办事项比例3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0%以上,3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负责)。
38、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改革。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2年3月底前发布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使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坚决纠正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39、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按照智慧城市总体部署,加快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融合、资源共享、数据互联,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标准化应用,提升网上业务办理能力。2022年底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90%以上(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4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建立与疆内其他地州市互通协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疆内通办”。以教育、社保、医疗、企业登记等领域为重点,推动100项以上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41、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开办、二手房过户等“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年内将继续推出“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30项线上主题套餐,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推动主题套餐事项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升级(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42、深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改革。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热线知识库,健全督办考核问责和研判机制,政务服务热线即时接通率、一次性问题解决率、按期回复率、回访率100%,企业和群众合规诉求满意率99%,倒逼政府部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本期来源:克拉玛依市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期编辑:唐艺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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