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日报讯(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张悦 通讯员 孙中玉)因醉酒驾驶可能面临刑责,市民葛某病急乱投医,托朋友花10万元“打点关系”,不料遭遇诈骗。
近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3月5日,葛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立案,打听到血液样本将被送到石河子市检验的消息后,他忧心忡忡,担心承担刑事责任。经朋友介绍,葛某联系上自称能“打点关系”的石河子市男子杨某,希望对方能帮忙办理检测和案件处理。杨某当即承诺可以提供帮助,但提出需要10万元作为“打点费用”。
事实上,杨某早已知悉,葛某的血液样本并不在石河子市检测,而且葛某的醉酒驾驶情节较轻,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利益驱使的杨某仍然向葛某隐瞒真相,收下了10万元。
2024年3月10日,葛某收到克拉玛依市出具的鉴定报告,发现案件处理结果与杨某是否“打点”并无关联,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是要求杨某退还10万元。然而,杨某却以“已打招呼”“事情能顺利解决全靠我”等理由拒绝退款。
多次沟通无果后,葛某选择报警。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全额返还给葛某。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明知无法为葛某提供帮助,却虚构“打点关系”的事实骗取钱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杨某全额退赃且认罪悔罪,但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退赃仅能作为量刑情节而非脱罪理由。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中,葛某虽然为不法目的给付钱款,但仍属于诈骗对象。只要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即便基于不法原因给付,也可能构成财产犯罪。司法公正不容金钱“打点”,利用当事人恐慌心理编织“捞人”骗局,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法官提醒,公众遇到法律问题应相信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轻信“关系神话”。否则,不仅可能损失钱财,还会助长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陈丽
本期编辑:杨艺佩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