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敖清 通讯员 张丽丹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攀升,有车一族的队伍日益壮大。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即便车主本人不在现场,若车辆“自行逃逸”并剐蹭到相邻车辆,车主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月18日,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车辆溜车引发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放】
今年5月的一个夜晚,自卸车车主李某在完成一天的工作后,将车停下熄火后返回家中。他未曾预料的是,这辆车竟在深夜“悄然出走”,并与向某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交警部门介入调查后确认,事故发生时李某的车辆处于无人驾驶状态,事故的具体原因无法直接判定。
事故发生后,向某为修复车辆支付了12900元的修理费用,同时,其车辆的“车衣”(保护膜)也受损,损失3000元,此外,车辆贬值损失估算为10000元。在向李某索赔无果后,向某将此事诉诸法院。
【庭审焦点】
庭审过程中,李某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向某的修车费用、“车衣”损失没有异议,但质疑车辆贬值损失的合理性,并认为车辆溜车可能并非偶然,存在他人利用车辆未锁之机非法进入操作的可能性,因此不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结合交警部门的现场勘查照片,综合判断认为,李某在停车时未选择平坦地带,而是将车停在了具有一定坡度的斜坡上,且未采取拉手刹、锁车门等必要的安全措施,显然未尽到停车时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相反,向某的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停车位,无任何过错。据此,法官判定李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调解结果】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向某车辆及相关损失共计17900元。
【法官提示】
驾驶车辆上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高度谨慎,但停放车辆同样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首先,车辆应当停在划定的停车位上,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盲道、紧急疏散通道等特殊区域;其次,要确保停放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将车辆档位推至停车档,拉起手刹,熄火并锁好车门;第三,如处于天气炎热的夏季,停车后不要在车内阳光能够直射到的位置放置酒精、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因疏忽大意发生意外,导致自己及他人财产的损失。
责任编辑:青山 本期编辑:杜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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